说说估算(三)
前面已经有了(一)和(二),还没说到估算的教学。今天先说点估算教学的历史。下面是估算进入我国义务教育课程的简史:
1988年,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(初审稿)》:在低年级教学基本计算的基础上,中高年级要适当加强口算训练,并练习一些最简单的估算。
2000年,《九年义务教育全同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(试用修订版)》:估算在日常生活中有广泛的应用,在各年级应适当加强估算。(本人对这个印象深刻,我作为小学数学教研员做的第一个讲座,就是这个“试用修订版”的学习报告)
2001年,《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(实验稿)》:加强口算,重视估算,提倡算法多样化。
2011年,《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(2011年版)》提出估算是“数与代数”部分课程的主要内容之一,并对各学段给出有关估算的具体目标。
第一学段:在生活情境中感受大数的意义,并能进行估计。能结合具体情境,先把适当的单位进行简单的估算,体会估算在生活中的作用。
第二学段,结合现实情境感受大数的意义,并能进行估计。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,能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估算。
以下是一些关于估算的说法,您同意哪些?您对哪些有自己意见?
估算是心算、数概念与四舍五入、位值等算术技能的相互作用。它是指个体不借助任何记录工具,快速地做出问题合理且接近准确结果的答案的心算过程。
估算是估算者根据个人的情况,对数字运算或者数量测量做出的大致判断。
估算是指在不需要精确计算或者精确计算之前,对算术问题的近似答案作出合理的猜想。
估算是一个过程,在这个过程中,算术问题的一些或者所有的数字变为其近似数,以便简化估计值的计算。
估算是个体未经过精确计算而借助原有知识,对问题提出粗略答案的一种估计形式,是心算、数概念和算术计算技巧之问相互作用的过程。
今天先说这么多,明天继续。真希望这么说下去,突然间,您原来的一些具体问题变得不成问题了,或者您自己就知道那些具体问题的讨论方式和合理结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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